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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精神科門診診察費 - 每位醫師每日門診量在超過四十五人次部分(>45)(5)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交付特約藥局調劑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00190B

診療項目代碼
00190B
健保支付點數
436
生效起日
202505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醫院精神科門診診察費 - 每位醫師每日門診量在超過四十五人次部分(>45)(5)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交付特約藥局調劑
備註
1.處方交付特約藥局調劑或未開處方者,不得申報藥事服務費。2.處方由本院所自行調劑者,得另申報門診藥事服務費。3.偏遠地區因所在地無特約藥局,交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其他特約醫院或衛生所調劑,得比照處方箋交付特約藥局調劑申報。4.內含護理費比率為百分之八點七至百分之十一點五。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2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