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精神科門診診察費 -每位醫師每日門診量在四十五人次以下部分(≦45) 6)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由本院所自行調劑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00181B
- 診療項目代碼
- 00181B
- 健保支付點數
- 544
- 生效起日
- 20250501
- 生效迄日
- 29101231
- 中文項目名稱
- 醫院精神科門診診察費 -每位醫師每日門診量在四十五人次以下部分(≦45) 6)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由本院所自行調劑
- 備註
- 1.處方交付特約藥局調劑或未開處方者,不得申報藥事服務費。2.處方由本院所自行調劑者,得另申報門診藥事服務費。3.偏遠地區因所在地無特約藥局,交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其他特約醫院或衛生所調劑,得比照處方箋交付特約藥局調劑申報。4.內含護理費比率為百分之八點七至百分之十一點五。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2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