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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診斷品質管理費-確診及複診後確診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7712C

診療項目代碼
P7712C
健保支付點數
1,700
生效起日
202306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乳癌診斷品質管理費-確診及複診後確診
備註
一、醫事服務機構須對個案提供符合本計畫服務內容後,始得申報本標準診療項目。二、每一個案須有「追蹤管理費」及「診斷品質管理費」二項申報編號者,方得分別支付「追蹤管理費」及「診斷品質管理費」。三、每一個案同一癌別週期,不得重複申報本標準。四、執行期限內完成複診或確診報告上傳者。。五、由接受原篩檢醫事服務機構轉診之確診醫事服務機構申報。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