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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管理費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7502C

診療項目代碼
P7502C
健保支付點數
200
生效起日
202301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追蹤管理費
備註
1.除檢驗檢查項目由西醫基層總額一般服務預算支應外,其餘費用業已包含於本項所訂點數。2.申報「收案評估費」後,至少須間隔10週(≧70天),方能申報本項費用,每年度最多申報3次,每次間隔至少10週(≧70天)。3.同一個案於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包括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之初期慢性腎臟病收案對象)之收案者,不得重複申報該計畫個案管理費及本項費用。如有重複支付,將於年度結束後,核扣該展開1.除檢驗檢查項目由西醫基層總額一般服務預算支應外,其餘費用業已包含於本項所訂點數。2.申報「收案評估費」後,至少須間隔10週(≧70天),方能申報本項費用,每年度最多申報3次,每次間隔至少10週(≧70天)。3.同一個案於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包括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之初期慢性腎臟病收案對象)之收案者,不得重複申報該計畫個案管理費及本項費用。如有重複支付,將於年度結束後,核扣該項費用。收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