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資料查詢
資料集 ▾

高風險病人出院後追蹤訪視費(次)-非共同訪視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7403B

診療項目代碼
P7403B
健保支付點數
6,000
生效起日
202608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高風險病人出院後追蹤訪視費(次)-非共同訪視
備註
適用條件:高風險病人過去一年內入住急性病房出院後三個月內。由入住醫院負責追蹤訪視。P7402B共同訪視:限與衛生局及其所屬護理人員或心理衛生社工或關懷訪視員共同訪視始可申報。訪視次數(每一病人出院後三個月內):(1)P7402B至多申報六次。(2)P7403B至多申報三次。(3)P7402B與P7403B合計至多申報六次。4.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含精神症狀及心理健康狀況評估、藥物使用狀況、評估日常生活安排能力、家屬照顧個案狀態)並展開適用條件:高風險病人過去一年內入住急性病房出院後三個月內。由入住醫院負責追蹤訪視。P7402B共同訪視:限與衛生局及其所屬護理人員或心理衛生社工或關懷訪視員共同訪視始可申報。訪視次數(每一病人出院後三個月內):(1)P7402B至多申報六次。(2)P7403B至多申報三次。(3)P7402B與P7403B合計至多申報六次。4.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含精神症狀及心理健康狀況評估、藥物使用狀況、評估日常生活安排能力、家屬照顧個案狀態)並由病人或病人家屬簽名。5.停止訪視條件:(1)病人轉介至精神居家治療、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社區復健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2)病人因病情轉變而住院。※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方案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收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