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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追蹤訪視費(次)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7401C

診療項目代碼
P7401C
健保支付點數
1,500
生效起日
202205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居家追蹤訪視費(次)
備註
1.適用條件:未固定就醫及久未就醫且非住院之病人。2.訪視次數:每一病人一年至多申報四次。3.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含精神症狀及心理健康狀況評估、藥物使用狀況、評估日常生活安排能力、家屬照顧個案狀態)並由病人或病人家屬簽名。4.停止訪視條件:(1)病人轉回門診就醫、轉介至精神居家治療或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2)病人因病情轉變而住院。※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方案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