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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癌症門診加強照護費(給藥日數 36-42 天)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56010

診療項目代碼
P56010
健保支付點數
2,450
生效起日
202001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特定癌症門診加強照護費(給藥日數 36-42 天)
備註
註1:包含中醫輔助醫療診察費、口服藥。註2:限預定出國或返回離島地區、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罕見疾病病人及經保險人認定確有一次領取該處方箋總用藥量必要之特殊病人(需附相關證明)。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