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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特殊服務試辦計畫-評估出院病人居家醫療照護需求(次)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5410C

診療項目代碼
P5410C
健保支付點數
1,553
生效起日
202001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牙醫特殊服務試辦計畫-評估出院病人居家醫療照護需求(次)
備註
1.限醫院院外醫師、牙醫師或中醫師配合出院準備服務到院評估申報。2.同一病人每次住院之醫師、牙醫師、中醫師到院評估至多各申報1次。3.除牙醫師可自行評估收案之病人外,牙醫師、中醫師到院評估應經居家西醫主治醫師邀請,始得申報。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