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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複診衛教及照護費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3403C

診療項目代碼
P3403C
健保支付點數
600
生效起日
201201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完整複診衛教及照護費
備註
1.每3個月申報1次,2次P3403C申報間至少間隔84天(含),以天數檢查為主。2.附檢驗資料【(就醫日期-2個月)≦報告日期≦(就醫日期+2個月)】3.P3402C收案後至少間隔84天(含)後才能申請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