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特殊服務試辦計畫-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次)-3.二個月內因口腔狀況不佳需再治療者-山地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次)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P30012
- 診療項目代碼
- P30012
- 健保支付點數
- 4,080
- 生效起日
- 20260302
- 生效迄日
- 29101231
- 中文項目名稱
- 牙醫特殊服務試辦計畫-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次)-3.二個月內因口腔狀況不佳需再治療者-山地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次)
- 備註
1.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屬包裹式支付,所定點數含口腔預防保健、護理、診療、處方、藥品、治療處置、治療材料、電子資料處理及行政作業成本等,相關服務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規定施行;本保險給付項目不得收取其他自費。2.申報P30005、P30009、P30007、P30010 者:(1)每一病人以二個月執行一次為限。(2)同一病人之牙醫師訪視費與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不得同日申報。3.申報P30011、P30012者:(1)執行…展開
1.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屬包裹式支付,所定點數含口腔預防保健、護理、診療、處方、藥品、治療處置、治療材料、電子資料處理及行政作業成本等,相關服務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規定施行;本保險給付項目不得收取其他自費。2.申報P30005、P30009、P30007、P30010 者:(1)每一病人以二個月執行一次為限。(2)同一病人之牙醫師訪視費與居家牙醫醫療服務費,不得同日申報。3.申報P30011、P30012者:(1)執行P30005、P30009、P30007、P30010 其中一項後方得申報。(2)每一病人以每年申報三次為限,並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規定施行。(3)限執行90004C、91001C、92066C、92071C 醫令者,方得申報。(4)申報時應檢附「口腔醫療需求評估及治療計畫」,並詳述治療內容。收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