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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處置-學齡前之兒童特殊家庭功能評估-限地區醫院以上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E45103

診療項目代碼
E45103
健保支付點數
2,508
生效起日
202608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強制處置-學齡前之兒童特殊家庭功能評估-限地區醫院以上
備註
1.限門診病人符合適應症:兒童精神疾患或發展障礙兒童(F70-F99、G80-G83、G12、G71、H53-H54、H90-H91、Q86-Q87)。2.支付規範:(1)執行人員:限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及與各縣市政府簽約之兒童發展評估鑑定醫院之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或曾經受過精神醫療訓練之社工師。(2)執行頻率:每年申報一次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每年至多申報二次。(3)應檢附三種評估面向量表(家庭互動關係、親職功能、資源需求)評估報告或於展開1.限門診病人符合適應症:兒童精神疾患或發展障礙兒童(F70-F99、G80-G83、G12、G71、H53-H54、H90-H91、Q86-Q87)。2.支付規範:(1)執行人員:限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及與各縣市政府簽約之兒童發展評估鑑定醫院之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或曾經受過精神醫療訓練之社工師。(2)執行頻率:每年申報一次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每年至多申報二次。(3)應檢附三種評估面向量表(家庭互動關係、親職功能、資源需求)評估報告或於病歷紀錄。(4)不得同時申報E45102。收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3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