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同一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治療業務之醫療機構之請,當日診治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診治費依本項申報。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05405C
- 診療項目代碼
- 05405C
- 健保支付點數
- 960
- 生效起日
- 20140901
- 生效迄日
- 29101231
- 中文項目名稱
- 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同一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治療業務之醫療機構之請,當日診治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診治費依本項申報。
- 備註
- 1.診治費每一個案每人每月以二次為原則,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診治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二百四十個為限。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2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