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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同一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治療業務之醫療機構之請,當日診治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診治費依本項申報。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05405C

診療項目代碼
05405C
健保支付點數
960
生效起日
201409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同一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治療業務之醫療機構之請,當日診治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診治費依本項申報。
備註
1.診治費每一個案每人每月以二次為原則,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診治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二百四十個為限。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2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