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資料查詢
資料集 ▾

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 診療項目代碼02025B

診療項目代碼
02025B
健保支付點數
1,500
生效起日
20230701
生效迄日
29101231
中文項目名稱
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
備註
1.醫事機構條件:須設有出院準備服務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討、修訂出院照護計畫架構、流程等,並能具體解決問題,且記錄完整。2.服務項目:(1)出院準備服務計畫: 提供營養、復健、用藥、後續門診追蹤、緊急就醫之醫療資源與途徑等資訊,提升病人及家屬居家自我照顧能力、提供生活適應訓練、社會經濟及心理層面諮詢等疾病相關之計畫及指導。(2)每位個案應進行一次以上之跨團隊溝通協調。(3)評估個案需求,協助轉介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社區醫展開1.醫事機構條件:須設有出院準備服務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討、修訂出院照護計畫架構、流程等,並能具體解決問題,且記錄完整。2.服務項目:(1)出院準備服務計畫: 提供營養、復健、用藥、後續門診追蹤、緊急就醫之醫療資源與途徑等資訊,提升病人及家屬居家自我照顧能力、提供生活適應訓練、社會經濟及心理層面諮詢等疾病相關之計畫及指導。(2)每位個案應進行一次以上之跨團隊溝通協調。(3)評估個案需求,協助轉介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社區醫療群、各類居家照護、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長照機構等後續照護資源。(4)提供電話專線諮詢服務。(5)出院後電訪追蹤至少一次。3.支付規範: (1)醫事服務機構應檢附計畫書(敘明收案對象及執行方式)及專業團隊名單向保險人分區業務組申請核備後執行。(2)每人每次住院得申請一次。(3)排除出院後轉往同體系院所住院之案件。4.品質監控指標:同一疾病三日再急診比率(含跨院)、同一疾病十四日內非計畫性再住院率(含跨院)。5.施行本項須依保險人公布之「02025B出院準備及追蹤管理費作業規範」辦理。收合

建立時間 2026-09-22 15:59:12 · 更新時間 2026-09-22 15:59:12